壓力容器級別劃分
內壓容器又可按設計壓力(p)大小分為四個壓力等-,具體劃分如下 :
低壓(代號L)容器 0.1 MPa≤p<1.6 MPa;
-壓(代號M)容器 1.6 MPa≤p<10.0 MPa;
高壓(代號H)容器 10 MPa≤p<100 MPa;
-高壓(代號U)容器 p≥100MPa。(1MPa=9.8Kg)
按容器在生產-的作用分類:
反應壓力容器(代號R):用于完成介質的物理、化學反應。
換熱壓力容器(代號E):用于完成介質的熱量交換。
分離壓力容器(代號S):用于完成介質的流體壓力平衡緩沖和氣體凈化分離。
儲存壓力容器(代號C,其-球罐代號B):用于儲存、盛裝氣體、液體、液化氣體等介質。
在-種壓力容器-,如同時具備兩個以上的工藝作用原理時,應按工藝過程-的主要作用來劃分-種。
按安裝方式分類 :
固定式壓力容器:有固定安裝和使用地-,工藝條件和操作人員也較固定的壓力容器。
移動式壓力容器:使用時不僅承受內壓或外壓載荷,搬運過程-還會受到由于內部介質晃動引起的沖擊力,以及運輸過程帶來的外部撞擊和振動載荷,因而在結-、使用和安全方面均有其-殊的要求。
上面所述的幾種分類方法僅僅考慮了壓力容器的某個設計參數或使用狀況,還不能-合反映壓力容器的危險程度。
壓力容器的危險程度還與介質危險-及其設計壓力p和全容積V的乘積有關,pV值愈大,則容器破裂時--能量愈大,危害-也愈大,對容器的設計、制造、-驗、使用和管理的要求愈高。
按安全技術管理分類:
《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采用既考慮容器壓力與容積乘積大小,又考慮介質危險-以及容器在生產過程-的作用的-合分類方法,以有利于安全技術監督和管理。該方法將壓力容器分為三類:
1.-三類壓力容器,具有下列情況之-的,為-三類壓力容器:
高壓容器;
-壓容器(僅限--程度為-度和高度危害介質);
-壓儲存容器(僅限易燃或--程度為-度危害介質,且pV乘積大于等于10MPa·m3 );
-壓反應容器(僅限易燃或--程度為-度危害介質,且pV乘積大于等于0.5Pa·m3);
低壓容器(僅限--程度為-度和高度危害介質,且乘積大于等于0.2MPa·m3 );
高壓、-壓管殼式余熱鍋爐;
-壓搪玻璃壓力容器;
使用強度-別較高(指相應標準-抗拉強度規定值下限大于等于540MPa)的材料制造的壓力容器;
移動式壓力容器,包括鐵路罐車(介質為液化氣體、低溫液體)、罐式汽車[液化氣體運輸(半掛)車、低溫液體運輸(半掛)車、永-氣體運輸(半掛)車]和罐式集裝箱(介質為液化氣體、低溫液體)等;
球形儲罐(容積大于等于50m3);低溫液體儲存容器(容積大于5m3)。
低溫液體儲存容器(容積大于5m3)
2.-二類壓力容器,具有下列情況之-的,為-二類壓力容器:
-壓容器;
低壓容器(僅限--程度為-度和高度危害介質);
低壓反應容器和低壓儲存容器(僅限易燃介質或--程度為-度危害介質);
低壓管殼式余熱鍋爐;
低壓搪玻璃壓力容器。
3.--類壓力容器 ,除上述規定以外的低壓容器為--類壓力容器。
可見,-內壓力容器分類方法-合考慮了設計壓力、幾何容積、材料強度、應用場合和介質危害程度等影響因素。
例如:因盛放的介質--或容器功能不同,即根據潛在的危害-大小,低壓容器可被劃分為--類或-二類甚至-三類壓力容器
因沒有說明內部介質,樓主可對號入座,自己判斷-下。